| 阳光会会籍 |
| 您必须年满18岁, 所有的会籍申请必须经本会批准;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批准或拒绝您的申请,无需作任何解释。您对本会的组织、运作或管理无投票权,亦对本会无任何所有权或追索权。本会会籍不得转让他人。 |
| 会员卡 |
| 您的会籍申请被接纳后,将获本会发出的一张具有授权资料的会员卡,会员卡上将载明您的身份证号码,以保证您的会员卡不被其他人盗用。会员卡为本会财务,本会有权随时撤销该卡的效利或终止您的会籍,而无需给予任何理由且本会有权要求您归还会员卡。会员卡只供您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倘若您的会员卡遗失、损坏或被窃,需立即通知本会,向本会申请重新补办新卡。您在参加本会活动、积分计划或享受精选商家优惠时,须于被要求时出示本卡。 |
| 活动及服务 |
| 您被批准如会后,即有资格接受及享用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及服务。如有特别活动安排时,须先得到本会邀请,及接受本会于提供该项优惠及服务时定明的任何特定条款和条件限制。是否做出对您的邀请,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随时终止优惠或服务,而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您不得利用本会或本会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做任何商业用途或有损于本会的活动。 |
| 更改会员守则 |
| 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更改本会员守则,并于本会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您任何所做的更改。 |
| 退出阳光会 |
| 如您打算退出会籍,请将您的会员卡及书面退会通知,以挂号函件寄回本会即可。 |
| 解除会籍 |
| 本会倘若认为您的行为对本会有损害,与本会的利益相违或违反会员守则的任何条款,本会有权解除您的会籍。被解除会籍后,您将停止拥有会员的任何权利,不在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会员活动及积分活动,且不在有权接受及享用本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及服务。被解除会籍后,您在收到解除会籍的通知后须立即向本会交还会员卡。 |